<江苏省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>原文是什么?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6/09 10:29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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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

  第一条
 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明确生产者、销售者承担的家具产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(以下称为三包)的责任和义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江苏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>办法》和《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等法律、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。
  第二条
 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家具产品生产、销售的企业和个人,均应遵守本规定。
  第三条
  家具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。销售者与生产者、销售者与供货者、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,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。
  第四条
  本规定是履行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,鼓励销售者、生产者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。
  第五条
  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:
  不能保证实施三包的,不得销售家具产品;
  对家具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资质审查,验明其《营业执照》和产品标准;
  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,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它标识,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,一律不得销售;
  采取措施,保持其销售家具产品的质量;
  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、投诉,并提供服务;
  负责符合本规定产品的维修、调换、退货;
  家具产品出售时应介绍使用维护事项、三包方式,提供有效销售凭证。
  当柜台的租赁合同期满或租、赁双方因故中止租赁合同时,其三包责任由家具市场的举办者、柜台的出租者承担。
  第六条
  生产者、供货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:
  产品质量符合其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的要求,符合以合同约定、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;
  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,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、生产厂厂名和厂址;
  明示产品主体材质,明示产品标准;
  协助销售者和家具市场的举办者、柜台的出租者履行三包规定;
  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,并提供服务。
  第七条
  三包有效期自交货之日起计算,扣除因返厂修理占用的时间。
  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